关于和平县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的公示
为加强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促进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鼓励和支持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现将和平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23日截止。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及个人对该公示人员有异议的,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反映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和平县阳明镇滨江东路
邮政编码:517200
联 系 人:叶小莉
联系电话:0762-5686689
电子邮箱:hpwgxj@126.com
附件:和平县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docx
和平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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