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陈晓敏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07 浏览次数:-次 【字体:小 大】 和府〔2025〕35号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有关规定及和组干〔2025〕5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 陈晓敏同志任和平县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杰同志的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和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