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和发改投审〔2025〕123号
和平县大坝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概算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2407-441624-20-01-614728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和深圳市广汇源环境水务有限公司编制的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和平河兴隆中桥—司前桥段防洪堤工程)初步设计概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对和平县大坝镇进行农村人居环境的整治及基础设施的提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修建兴隆坝桥至水背村防洪及完善周边配套设施3000米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实施大坝镇水背等村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具体有关规模按照《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概算审核书》执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5924.7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767.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9.32万元、预备费227.87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你单位申请专项债券外,剩余部分由地方自行筹集资金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五、其余事项按照《和平县水务局关于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和水字〔2025〕99号执行。
附件: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和平县水务局关于和平县大坝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和水字〔2025〕99号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27日
分享到: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