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和平县浰江干流(合水镇兴径段、林寨镇新兴村段、东水镇段)治理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和发改投审〔2025〕134号
和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报来《和平县浰江干流(合水镇兴径段、林寨镇新兴村段、东水镇段)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为:2507-441624-04-01-953888
一、为提高河道的防洪减灾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同意实施和平县浰江干流(合水镇兴径段、林寨镇新兴村段、东水镇段)治理工程项目。
二、建设地点:河源市和平县合水镇、林寨镇、东水镇。
三、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治理河长总长19.56千米,新建堤防总长2.5千米,新建护岸总长13.61千米,加固护岸总长2.09千米,堤防达标加固总长6.98千米,清障总长19.56千米。其中合水镇兴径段治理河长5.42千米,新建护岸2.98千米,加固护岸 0.15千米,清障5.42千米;林寨镇新兴村段治理河长6.04千米,新建护岸6.24千米,加固护岸1.36千米,堤防达标加固3.4千米,清障6.04千米;东水段治理河长8.1千米,新建堤防 2.5千米,新建护岸4.39千米,加固护岸 0.58千米,堤防达标加固3.58千米,清障8.1千米。
四、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5567.34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11515.46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1130.67万元、独立费用1298.98万元、基本预备费1394.51万元、水土保持工程投资90.27万元、环境保护总投资44.53万元、工程临时占地投资92.9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除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五、请你单位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落实工程建设条件,使项目早日竣工,发挥效益。
附件:和平县浰江干流(合水镇兴径段、林寨镇新兴村段、东水镇段)治理工程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和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7月24日